中日技术合作

草原生态保护节水灌溉示范项目


 

项目概要介绍

 

中日技术合作“草原生态保护节水灌溉示范项目”是水利部与日本农林水产省通过日本国际协力机构(JICA)开展的专项技术合作项目。协议规定,该项目由水利部代表中国政府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合作实施,日方派遣3名长期专家、提供项目实施所需器材、接受中方赴日进修生等,中方需配备相应的对等人员、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及必要的经费等;技术合作期自200761日起,为期4年。

该项目完全围绕水利部牧区水利建设工作开展技术合作,通过在两个示范地区——内蒙古自治区(杭锦旗)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木垒县)实施项目活动,借鉴和引进日本的技术和经验,总结项目成果,并向全国牧区普及推广应用,减轻天然草地的放牧压力,提高我国牧区农牧民生活水平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。

该项目是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于2004年3月在中日技术合作“中国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示范项目”(已于2006年5月31日圆满结束)顺利实施到中后期,取得了较好阶段成果的基础上,根据水利部在牧区水利建设方面的工作重点编写项目建议书,并由水利部国科司向科技部提交中日技术合作项目申请书,正式向日方申请该项目。经过中日双方前期考察调查准备和交流,日本JICA于2006年5月、12月派遣了两次事前评估调查团,并于同年9月、10月进行了两次补充调查及协商,在此基础上,中日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,基本确定了合作的活动内容和计划等。据此,日本JICA于2007年2月5日~8日,派遣中日技术合作“草原生态保护节水灌溉示范项目”实施协议调查团来华,就该项目的实施协议进行商讨,并于2月7日签署了项目实施协议。

项目将通过开展下列活动内容实现项目目标:

   (1)通过调查、收集相关资料编制牧区水利节水灌溉设施建设计划编写指南;

   (2)在项目的示范地区建设示范区,检验示范区的效果;

   (3)开展培训及其相关的内容。

   

    项目实施机构:

   项目总负责: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

   项目实施负责:水利部农村水利司

   项目现场执行负责: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

   示范地区:

·内蒙古自治区(杭锦旗)

·新疆自治区  (昌吉州木垒县)